性恶论基础上的民法基本原则重构

被引:2
作者
王立争
机构
[1] 天津商业大学法学院
关键词
人性恶; 民法基本原则; 体系重构;
D O I
暂无
中图分类号
D913 [民法];
学科分类号
030105 ;
摘要
近现代民法是建立在人性恶的理论预设基础上的,以此为前提,可以重构民法基本原则体系。基于对人性恶的尊重,民法基本原则的正面体系应包括平等原则、私权保护原则和意思自治原则;基于对人性恶的限制,民法基本原则的反面体系应包括诚实信用原则、公序良俗原则和禁止权利滥用原则。
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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