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论国家作为民事主体

被引:6
作者
刘勇
陈华
机构
[1] 厦门大学马列部
[2] 厦门大学法律系
关键词
国家; 民事主体; 民事主体资格; 宏观经济调控;
D O I
暂无
中图分类号
D923 [民法];
学科分类号
030105 ;
摘要
在法律上确立国家的民事主体地位,详细规定其参与民事活动的范围、种类等,这不但是民法制度发展的一般规律,具有理论上的可行性,同时也是我国当前经济建设的客观需要,具有现实的适应性。
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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