视障人士版权合理使用制度的审思——评《著作权法》(修订草案送审稿)第43条

被引:8
作者
谢惠加
机构
[1] 华南理工大学知识产权学院
关键词
著作权; 视障人士; 合理使用; 马拉喀什条约;
D O I
10.19393/j.cnki.cn11-1537/g2.2015.01.027
中图分类号
D923.41 [著作权法];
学科分类号
摘要
我国应全方位修订现行《著作权法》有关盲人合理使用的条款,拓展合理使用的受益主体,增加无障碍版式的类别,规定从事合理使用的不同类型主体资格,将改编权、公开表演权纳入合理使用限制的范围,增加为视障人士的版权技术保护措施例外。
引用
收藏
页码:71 / 73
页数:3
相关论文
共 3 条
[1]   视力障碍人士阅读问题研究 [J].
林英 .
图书馆理论与实践, 2014, (04) :22-25
[2]  
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释义[M]. 中国法制出版社 , 宫士友, 2006
[3]  
北京市 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审理的中国盲文出版社 与许进京等侵犯著作权纠纷案[2009]二中民终字 第03906号 .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