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AFTA的制度约束与中新双边自由贸易区建设研究

被引:4
作者
杨红强
沈文星
机构
[1] 国家林业局国际经济贸易研究中心
[2] 国家林业局国际经济贸易研究中心 南京林业大学经济管理学院国际经贸系
关键词
CAFTA; 制度约束; 双边自由贸易区; 路径选择;
D O I
10.13510/j.cnki.jit.2005.06.016
中图分类号
F752.7 [与各国贸易关系];
学科分类号
020206 ;
摘要
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CAFTA)建设中存在一定的制度约束。近期内东盟内部成员国与中国外贸具有趋同性。东盟成员新加坡的双边自由贸易区建设,对于中国在执行CAFTA的同时积极关注域外双边自由贸易区的合作路径提供了可能。借鉴新加坡的双边自由贸易区建设机制,加快与韩国、日本及印度等不同发展程度国家的贸易磋商与谈判,建立CAFTA域外双边自由贸易区将是中国外贸可持续发展的有效模式。
引用
收藏
页码:83 / 88
页数:6
相关论文
共 2 条
[2]   试析东盟自由贸易区建设对东盟区内贸易的影响 [J].
陈雯 .
世界经济, 2002, (12) :40-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