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酌定从重处罚情节”之否定——一个罪刑法定主义的当然逻辑

被引:6
作者
苏永生
机构
[1] 河北大学政法学院暨河北大学国家治理法治化研究中心
关键词
酌定从重处罚情节; 罪刑法定原则; 悖论; 取舍;
D O I
暂无
中图分类号
D924.1 [总则];
学科分类号
030104 ;
摘要
酌定从重处罚情节不仅在我国刑法理论上得到普遍承认,而且在司法活动中被广泛适用。刑法司法中广泛适用酌定从重处罚情节的理由在于刑法立法的不明确。然而,适用酌定从重处罚情节不仅有违"法无明文规定不处罚",而且与法定从重处罚情节存在冲突,同时不符合量刑基准的基本要求。案件社会学为酌定从重处罚情节的存在提供了理论依据,也为其合理性划定了界限。在法治社会,"酌定从重处罚情节"的概念和逻辑应当被否定,但对其实际内容应依据并合主义的刑罚正当化根据进行取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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页数: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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