终身监禁的法律性质及适用

被引:5
作者
黎宏
机构
[1] 清华大学法学院
关键词
终身监禁; 受贿罪; 贪污; 索取、收受贿赂罪; 贿赂罪; 经济犯罪; 法律性质; 死刑缓期执行; 死刑执行方式;
D O I
暂无
中图分类号
D924.1 [总则];
学科分类号
030104 ;
摘要
<正>《刑法修正案(九)》第44条在1997年《刑法》第383条中增加一款规定,即对犯贪污、受贿罪,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人民法院根据犯罪情节等情况可以同时决定在其死刑缓期执行2年期满依法减为无期徒刑后,终身监禁,不得减刑、假释。这一规定意味着我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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