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造社会”:社区公共服务领域的“社会生产”实践

被引:18
作者
史云桐
机构
[1] 中国社会科学院社会学研究所
关键词
政府造社会; 社区公共服务; 社会生产; 相互增能;
D O I
暂无
中图分类号
D669.3 [生活、居住、交通];
学科分类号
摘要
城市社区居民的自组织,一直被看作"社会生产"的可能路径之一。近年来,地方政府在城市社区公共服务领域的"供给侧改革",似乎开启了一条以政府他组织的方式促进社会自组织的"社会生产"新路径。本文通过分析"政府造社会"的含义、动力来源、实现渠道和实际效果,指出尽管"生产社会"在很大程度上仍只是地方政府在优化基层社会治理结构过程中的"未预结果",但客观上为社会的生产提供了更多的空间、机会和可能性。同时也应看到,国家的外部赋权并不必然促成社会的内部增能,有时反而可能加深社会对国家的依赖,造成社会内部的分裂,或是强化基层政府的管控。也许,只有通过"完整赋权",才能使"政府造社会"成为社会生产的更有效路径。
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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页码:47 / 66+238 +238
页数: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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