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据权力的兴起、异化及规制

被引:28
作者
尹华容
王惠民
机构
[1] 湘潭大学法学院
关键词
大数据; 数据权力; 法律规制;
D O I
10.16339/j.cnki.hdxbskb.2022.03.016
中图分类号
D922.16 [文教、卫生管理法令];
学科分类号
030103 ;
摘要
随着大数据技术的发展,海量数据普适记录能力和数据处理能力空前强大,形成足以支配社会资源、引导公众行为的新兴社会权力。数据权力以对海量数据的控制优势和处理优势为基础,一方面,数据价值成为促进经济发展、社会管理、科技创新的重要因素。另一方面,数据权力所具有的扩张性、广泛性、不透明性、排他性和软权力性特征,使之产生了数据监视、数据欺骗、数据垄断、公权力私有化等异化风险。规范数据权力,应当以公私法赋予数据权利、健全程序机制、强化行政监管、减少诉讼障碍,实现数据价值应用与数据权益保护的平衡。
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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页码:124 / 132
页数: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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