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谐社会视野下的服务型政府意涵之诠释

被引:1
作者
许超 [1 ,2 ]
机构
[1] 中国矿业大学文法学院
[2] 南京大学政府管理学院
关键词
服务型政府; 和谐社会; 社会矛盾;
D O I
10.16091/j.cnki.cn32-1308/c.2012.06.022
中图分类号
D630 [国家机关工作与人事管理];
学科分类号
摘要
对于服务型政府的理解应当走出当前的既定语境,从理论底层去探寻服务型政府之意涵。本文从政府与社会的一般关系出发,把服务型政府置于和谐社会的视角下进行观察。政府存在的价值在于它能够解决社会矛盾,促进社会发展。和谐社会的本质不在于消除社会矛盾,而在于使矛盾能够体制内得到消解。社会矛盾分为利益矛盾和价值矛盾两种类型,文章通过对两种矛盾的分析提出服务型政府的意涵,其内容包括:发展经济,增大资源总量;提供公共服务,促进公平分配;促进公民参与和对话,实现民主行政;创建稳定合理的制度以规范冲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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