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公益诉讼启动程序的困境与出路

被引:4
作者
宋传柯
机构
[1] 中国政法大学
关键词
公共利益; 公益诉讼; 启动程序;
D O I
暂无
中图分类号
D925.1 [民事诉讼法];
学科分类号
030106 ;
摘要
民事公益诉讼可谓是世界各国民事诉讼制度都面临的一种新型挑战。我国修改后的《民事诉讼法》将民事公益诉讼程序启动权仅赋予给法律规定的机关和有关组织,这种极窄的范围并不利于预防制裁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行为,应当在拓宽我国民事公益诉讼程序适用领域的同时,进一步扩大民事公益诉讼程序启动主体的范围,赋予检察机关和公民个人程序启动权,并减少对社会团体提起民事公益诉讼的条件限制。
引用
收藏
页码:105 / 108
页数:4
相关论文
共 7 条
[1]   检察机关提起民事公益诉讼势在必行 [J].
汤维建 .
团结, 2009, (03) :27-28+34
[2]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释义.[M].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 编.法律出版社.2012,
[3]  
民事诉讼法立法背景与观点全集.[M].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民法室; 编.法律出版社.2012,
[4]  
环境公益诉讼.[M].别涛; 主编.法律出版社.2007,
[5]  
集团诉讼问题研究.[M].范愉编著;.北京大学出版社.2005,
[6]  
公益诉讼理念研究.[M].颜运秋著;.中国检察出版社.2002,
[7]  
民事公益诉讼原告资格探究.[D].田佳.中国政法大学.2010, 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