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责任制的结构性缺陷及其调整

被引:17
作者
宋功德
机构
[1] 国家行政学院 副研究员
[2] 北京大学法学博士
[3] 北京大学法学院软法研究中心执行主任
[4] 北京
关键词
行政责任制; 行政问责; 行政执法;
D O I
暂无
中图分类号
D630 [国家机关工作与人事管理]; D922.11 [行政管理法令];
学科分类号
1204 ; 120401 ; 030103 ;
摘要
本文在总结我国现有行政责任制存在的结构性缺陷的基础上分析了调整行政责任制的策略选择与制度安排,提出行政责任制的变革应遵循权责对等、程序正当、权利救济原则,针对结构性缺陷进行制度变革,重点是确立行政问责制,全面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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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公域之治的转型——对公共治理与公法互动关系的一种透视 [J].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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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M]. 国家行政学院出版社 , 唐铁汉, 20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