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网络传播权的谜思与界定

被引:12
作者
梁志文
机构
[1] 华南师范大学
关键词
信息网络传播权; 传播行为; 传播方式; 交互性;
D O I
暂无
中图分类号
D923 [民法];
学科分类号
030105 ;
摘要
信息网络传播权纳入了我国立法,但令人遗憾的是,法律和理论均没有廓清权利的边界,导致了司法实践中法律适用的错误。信息网络传播权的权利构造包括三个部分:交互性传播方式、传播行为的公开性和信息网络传播行为。
引用
收藏
页码:10 / 13
页数:4
相关论文
共 5 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