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论霍布斯的自由与义务观

被引:1
作者
禹江
机构
[1] 湖南师范大学历史文化学院湖南长沙
关键词
自然状态; 公民社会; 自由; 权利; 义务;
D O I
10.16573/j.cnki.1672-934x.2005.03.008
中图分类号
D095 [];
学科分类号
060305 ;
摘要
从霍布斯的自然状态出发,分析了自由与义务的关系,说明自由是人与生俱来的权利,而义务则来源于对他人权利的保障。进入公民社会后,霍布斯为个人自由预设了一个广大的私人领域。主权者虽然拥有很大的权力,但是由于个人自由的广泛存在,以及主权者对臣民承担的义务,使主权者的权利受到限制。这些思想对后世西方政治理论的发展产生了深远影响。
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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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 3 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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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权利与历史.[M].(美)列奥·施特劳斯(LeoStrauss)著;彭刚译;.三联书店.2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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