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经济必须以法制建设为基础

被引:2
作者
俞梅荪
机构
[1] 国务院办公厅
关键词
市场经济; 经济体制;
D O I
10.19744/j.cnki.11-1235/f.1994.02.033
中图分类号
D922.29 [经济法];
学科分类号
030107 ;
摘要
<正> 市场经济的运行主要靠法治来运作,也就是一种法治经济,这与计划经济主要靠行政手段管理是根本不同的。因此,在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过程中,必须要有法律的引导、规范、保障和约束,即“依法改制”,加强法制建设。 1994年改革已经进入攻坚阶段,今后的改革开始从浅层转入深层;从着眼于相对独立的改革措施所带来的效益转向着眼于形成全面的新的经济关系;从突破旧体制转向建立新体制;从单项推进转向综合配套;从主要靠政策推动转向主要依靠法律推动。改革越深入,经济关系和经济活动越是复杂,法制建设也就越显得重要。不仅现有的改革成果需要以法律的形式来巩固,而且新的改革措施也要以法律的形式推出,并且应该是整体配套,从依靠政策推动改革到依靠法律推动改革是我国今后改革的一个重要趋势。
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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