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自由和安全的法律平衡

被引:30
作者
张宇润
机构
[1] 安徽大学法学院暨经济法制研究中心
关键词
金融自由; 金融安全; 金融法律; 平衡;
D O I
10.16094/j.cnki.1005-0221.2005.05.012
中图分类号
D912.28 [金融法];
学科分类号
摘要
自由是金融市场及其法律制度的本性,金融自由就是金融行为自由,从法律制度上就是金融法律行为自由。安全是金融法律的基础性原则。金融自由和金融安全是一对矛盾,法律必须在金融自由和金融安全之间寻求平衡。在我国现阶段,矛盾的主要方面是金融安全,只能在金融安全的前提下逐步放开金融自由的缰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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