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矿产资源财产权利制度的演化和发展方向

被引:27
作者
张文驹
机构
[1] 国土资源部
关键词
矿产资源; 财产权利; 政治权力; 金、税、费;
D O I
暂无
中图分类号
F810 [财政理论];
学科分类号
020203 ;
摘要
财产权利在市场经济体制中占有基础地位。国家在参与社会产品分配时,财产权利第一,政治权力第二。矿产资源属于实物性财产,适用物权理论和立法原则。强化国家的财产权利,发展完善矿业权市场。正确运用政治权力———取消资源税,新设“矿业权增值税”。规范不同性质财政收入的名称。
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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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 2 条
[1]   建立科学的矿产资源财产权利制度 [J].
曾绍金 .
资源·产业, 1999, (08) :1-1
[2]   关于矿产资源补偿费的几个观点 [J].
关凤峻 ;
苏迅 .
资源·产业, 1999, (08) :12-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