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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公益必要不干扰原则与反不正当竞争法一般条款适用
被引:15
作者
:
论文数:
引用数:
h-index:
机构:
陶鑫良
机构
:
[1]
上海大学知识产权学院
来源
:
电子知识产权
|
2015年
/ 03期
关键词
:
互联网;
安全软件;
一般条款;
非公益必要不干扰原则;
最小特权原则;
D O I
:
暂无
中图分类号
:
D922.294 [商业经济管理法令];
学科分类号
:
030107 ;
摘要
:
从百度方诉奇虎方的涉安全软件之"插标"与"流量劫持"不正当竞争纠纷等案的审判经验中提炼的"非公益必要不干扰原则",根植于已普遍通行和普遍遵守的"最小特权原则"行业规范中,建筑在公平竞争、和平共处、自愿选择、公益优先、诚实信用五项基本原则的综合基础上,在相关的互联网以及安全软件领域内,已足以体现为公认的商业道德和商业伦理,连接与适用于《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二条的"一般条款"。
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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页码:25 / 30
页数: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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