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体育法》修改理念分析——兼论《体育事业促进法》的制定

被引:27
作者
田思源
机构
[1] 清华大学法学院 北京
关键词
体育; 《体育法》修改; 体育事业促进法;
D O I
10.16092/j.cnki.1001-618x.2006.06.019
中图分类号
D922.16 [文教、卫生管理法令];
学科分类号
030103 ;
摘要
《体育法》不应是体育“基本法”、体育“管理法”,而应是“体育事业促进法”。在《体育法》颁布实施10周年,体育改革面临市场化、职业化、产业化和社会化问题而讨论对《体育法》修改、完善的时候,改变以《体育法》为核心,附之以其他配套立法构建我国体育法体系的传统思维模式,探讨《体育法》从“管理法”到“服务法”,从“基本法”到“促进法”的修改、完善的基本理念和思路,是极其重要的。
引用
收藏
页码:68 / 70
页数:3
相关论文
共 2 条
[1]   形形色色的外国体育法 [J].
徐伟 .
政法论丛, 2000, (04) :18-19
[2]  
勾画“后2008”时代的中国体育体制[N]. 陈季冰.东方早报. 2005 (A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