限制犯罪记录流向社会公众的思索与实践——以江苏某基层法院未成年人轻罪犯罪记录封存试点为样本

被引:6
作者
卢宁
史华松
机构
[1] 苏州市吴中区人民法院
关键词
未成年人轻罪犯罪记录封存; 限制公开; “标签效应”; 操作程序; 听证;
D O I
10.19642/j.issn.1672-8505.2012.05.013
中图分类号
D925.2 [刑事诉讼法];
学科分类号
030106 ;
摘要
轻罪犯罪记录封存的功能是限制犯罪记录公开,确保涉及未成年人犯罪的有关资料只在公检法司机关内部流转,避免因犯罪记录外流而引发社会公众对未成年犯的非规范性评价,形成"标签效应"。修正后的《刑事诉讼法》规定了轻罪犯罪记录封存制度,但未明确具体操作程序。江苏某基层法院在犯罪记录封存试点工作中引入听证程序等做法成效显著,为进一步研究和推动形成科学规范的封存操作规程积累了有益经验。
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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