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完善储气调峰定价机制的探讨

被引:14
作者
张颙
杜波
机构
[1] 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财税价格部
关键词
储气调峰; 定价机制; 两部制收费; 季节性差价;
D O I
暂无
中图分类号
F426.22 [];
学科分类号
摘要
欧美国家天然气工业的运行方式先后经历了天然气基础设施公平准入前和公平准入后两个不同阶段,但天然气储气调峰定价所采用的基本机制是相同的,都是通过采取"需求费+商品费"的两部制收费方式解决储气调峰定价问题。我国的天然气储气调峰定价或储气调峰费,在2013年天然气价格改革方案全国实施前,通过管输费收取;2013年改革后,通过最高门站价收取;现阶段主要是依据国家对门站价格实行"基准价+浮动幅度"管理的弹性价格机制,推行季节性差价政策,起到与国外的两部制收费方式相似的效果。我国天然气储气调峰定价机制仍处于不断变革中,完善储气调峰定价机制,理顺储气调峰价格,还有很长的路要走。发展方向是储气调峰价格显性化,对储气服务单独定价,向用户单独收取储气调峰费,真正实现储气调峰成本"谁受益、谁负担"。
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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