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有特色的新加坡反贪体制及运行机制(上)

被引:3
作者
徐汉明 [1 ]
黄达亮 [2 ]
姜汉奎 [3 ]
机构
[1] 湖北省人民检察院
[2] 湖北省人民检察院政治部干部教育培训处
[3] 湖北省襄樊市人民检察院政治部
关键词
新加坡; 贪污调查局; 预防贪污贿赂法; 惩防体系;
D O I
暂无
中图分类号
D733.9 [];
学科分类号
摘要
新加坡立法上注重反贪制度的构建,并充分考虑执法需要,严格执法,坚持综合治理、标本兼治,逐渐形成了一个相对完善的促使公务员"不敢贪、不能贪、不用贪、不想贪"的惩防体系。负责贪污调查和预防的CPIB独立性强、职权广泛、工作效率高,工作上对总理负责,业务上受检察官的监督和制约,在治腐防贪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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