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水污染控制法的调控机制

被引:14
作者
徐祥民
于铭
机构
[1] 中国海洋大学法学院
基金
国家科技攻关计划;
关键词
水污染立法; 调控机制; 命令控制机制; 经济激励机制; 公众参与机制;
D O I
10.14026/j.cnki.0253-9705.2005.12.020
中图分类号
D971.2 []; DD912.6 [];
学科分类号
0301 ; 03 ;
摘要
命令控制机制、经济激励机制和公众参与机制是美国水污染控制法的主要调控机制。其中命令控制机制是主导,表现为由联邦机构制定水污染控制的基本政策和污水排放标准,由各州负责实施的强制性管理制度, 呈现出权力集中、权限分明的特点。经济激励机制是经济学理论与环境管理活动相结合的产物,在水污染的排污权交易政策中有所体现。公众参与机制是前两种机制的有益补充,环境运动、立法听证制度、公民诉讼制度是其主要表现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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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理论到实践的美国排污交易[J]. 郑元,张天柱.上海环境科学. 200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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