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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户籍管理中姓名权的保障与限制
被引:1
作者
:
陈艳
论文数:
0
引用数:
0
h-index:
0
机构:
北京科技大学
陈艳
王艳
论文数: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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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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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机构:
北京科技大学
王艳
论文数:
引用数:
h-index:
机构:
王霁霞
机构
:
[1]
北京科技大学
来源
:
北京警察学院学报
|
2014年
/ 04期
关键词
:
户籍管理;
姓名权;
姓名登记;
D O I
:
10.16478/j.cnki.jbjpc.2014.04.005
中图分类号
:
D631.42 [户籍管理];
学科分类号
:
030603 ;
0838 ;
摘要
:
姓名登记是户籍管理的重要内容。户籍管理中所登记的姓名因登记而取得专属性并为法律所识别,由此成为姓名权的最主要客体。户籍管理因管理之需对姓名登记作出的规定往往形塑着作为姓名权客体的经登记的姓名,也直接形成了对姓名权的保障与限制。我国现行户籍管理规定对姓名登记(包括姓名变更登记)设有一系列条件和要求,也存在一定的缺陷和不足,为充分保障公民姓名权的实现,有必要从姓名登记的角度完善户籍管理立法的相关内容。
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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页码:38 / 42
页数: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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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 3 条
[1]
论姓名权的性质与法律保护
[J].
李永军
论文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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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
中国政法大学
李永军
.
比较法研究,
2012,
(01)
:24
-39
[2]
论姓名变更权的法律保护
[J].
阮忠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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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
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
阮忠良
;
丁晓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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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h-index:
0
机构:
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
丁晓华
.
上海政法学院学报,
2005,
(01)
:49
-54
[3]
民法原论.[M].马俊驹;余延满著;.法律出版社.19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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丁晓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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