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商直接投资、环境规制与雾霾污染——理论分析与来自中国的经验

被引:18
作者
周杰琦 [1 ]
梁文光 [2 ]
张莹 [3 ]
韩颖 [4 ]
机构
[1] 广东财经大学经济学院
[2] 梧州学院经济管理学院
[3] 中国社会科学院城市发展与环境研究所
[4] 东北大学工商管理学院
关键词
外商直接投资; 环境规制; 雾霾污染; 联立方程模型;
D O I
10.15918/j.jbitss1009-3370.2019.5296
中图分类号
X513 [粒状污染物]; F832.6 [汇兑、对外金融关系];
学科分类号
摘要
在加快对外开放步伐和强化生态环境保护的背景下,探究外商直接投资(FDI)、环境规制与雾霾污染的关系,不仅为理解FDI如何影响环境提供新的视角,而且丰富了环境规制的研究领域。在Copeland与Taylor模型框架下,将雾霾污染分解为结构效应、技术效应、规模效应及规制效应,进而揭示FDI影响雾霾污染的内在机理,在区分正式环境规制与非正式环境规制的基础上,采用联立方程模型与中国省级面板数据,对FDI、环境规制与雾霾污染的关系进行检验,并进一步运用门槛回归模型考察FDI引致的雾霾污染的阶段性特征。研究表明:(1)FDI对雾霾污染有双重效应:其通过规模效应和结构效应加剧雾霾污染,而通过技术效应改善雾霾污染。(2)环境规制在改善本地FDI结构效应和技术效应的同时,倒逼污染型FDI转移到邻地,阻碍了这些地区产业结构升级与绿色技术进步,不利于全局环境治理。(3)FDI对雾霾污染的影响在总体上不显著,但前者对后者的作用受环境规制的影响;随着正式环境规制强度的增加,FDI对雾霾污染产生先加剧、后抑制、再加剧的影响;当非正式环境规制强度跨越一定的门槛,FDI对雾霾污染的影响由"污染避难所"效应向"污染光环"效应转换。(4)不同类型环境规制对雾霾污染的影响有显著差异,非正式环境规制是促进产业结构调整和绿色技术进步、进而改善雾霾污染的更关键的因素。因此,在优化营商环境、实施分类环境规制、污染联防联控等方面的协同努力下,能充分发挥FDI的环境福利效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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