析美国传媒政策中对少年儿童的保护

被引:4
作者
汪露
机构
[1] 中央民族大学文学与新闻传播学院
关键词
儿童电视节目; FCC; 传媒政策; 广播电视机构; 媒体暴力; 美国; 美利坚合众国; 北美洲;
D O I
暂无
中图分类号
G219.712 [];
学科分类号
050301 ;
摘要
<正> 美国联邦通信委员会的数据显示:从2岁到17岁间,每个美国儿童平均每天看电视3小时以上;从时间总量来看,在上小学一年级之前,他们已经在电视机前完成了"三年级的学业"。因此,如何保护少年儿童免受媒介负面内容的侵害就成为美国传媒政策制定者的重要课题。本文力图对这些传媒政策的演变过程及其具体内容进行介绍,以资借鉴。一、公众舆论的压力与保护的曲折发展大体而言,美国传播法对于儿童与媒体的关注主要集中在性和暴力等媒介内容对儿童的不良影响上。但随着互联网的普及,本世纪以来,儿童的隐私权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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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The new censorship .2 Maines,P. D. Editor & Publisher . 1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