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债务免除的性质

被引:10
作者
张谷
机构
[1] 北京大学法学院北京
关键词
债务免除; 单方行为; 双方行为; 债法;
D O I
10.16290/j.cnki.1674-5205.2003.02.011
中图分类号
D913 [民法];
学科分类号
030105 ;
摘要
债务免除的性质向来有单方行为和契约两说。单方纳税以权利可得抛弃为其逻辑起点 ,即以对债务人的意思推定为基础 ,其逻辑必然是完全不需要虑及债务人的利益、意志 ,殊为不妥。而契约说则能克服此缺陷 ,又能满足法律实务之需求 ,更具说服力。
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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