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盟认可中国审计监管体系等效

被引:2
作者
机构
[1] 中注协专业标准与技术指导部
关键词
审计监管; 审计师; 第三国; 成员国; 会员国; 会计师事务所; 执业质量检查制度; 会计审计准则; 中华人民共和国;
D O I
暂无
中图分类号
F233 [会计工作组织与制度];
学科分类号
1202 ; 120201 ;
摘要
2011年2月28日,欧盟内部市场与服务总司致函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通报了其"认可中国审计监管体系等效"的信息,并附送了欧盟内部市场与服务委员巴尼尔先生2月15日给中国财政部谢旭人部长的信。信件指出,欧盟已于2011年1月19日通过了《关于认可部分第三国审计监管体系等效以及延长部分第三国审计师和会计师事务所在欧盟成员国执业过渡期的决议》(以下称"欧盟决议"),确认包括中国在内的10个国家审计监管体系与欧盟审计监管体系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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