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政府环境责任冲突及其化解

被引:13
作者
胡静
机构
[1] 中国政法大学民商经济法学院
关键词
环境责任; 政治责任; 行政责任; 法律责任;
D O I
10.16494/j.cnki.1002-3933.2008.03.003
中图分类号
D625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
学科分类号
0302 ; 030204 ;
摘要
地方政府具有三种环境责任:政治责任、行政责任和法律责任。地方政府的环境政治责任和行政责任之间、行政责任内部存在冲突,其本质是国家利益和地方利益的矛盾以及地方环境利益和地方经济利益的矛盾。化解地方政府各种责任形式之间的冲突,应该从两个方面着手:贯彻地方政府的法律责任和对地方政府进行诱导刺激。
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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页数: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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