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春晚的影视作品性质——基于著作权法下的作品独创性视角

被引:10
作者
严波 [1 ,2 ]
机构
[1] 华东政法大学知识产权学院
[2] 中央电视台版权管理部
关键词
春晚; 独创性; 影视作品; 著作权法;
D O I
暂无
中图分类号
D923.41 [著作权法];
学科分类号
摘要
中央电视台投入巨资拍摄的"春节联欢晚会"在著作权法下的性质在法律界饱受争议,围绕春晚的作品性质,各方学者和法官分别形成了"影视作品说""汇编作品说"和"录像制品说"。春晚作品性质争议的根源主要在于对其节目独创性的不同理解,通过对影视节目创作因素和表现形式的剖析,得出影视作品的独创性主要通过"镜头"和"衔接"体现出来的结论,并将其归纳为影视作品独创性的"镜头、衔接二维分析法"。以春晚典型案例的独创性分析,明证春晚作为一部经典的电视综艺节目体现了较高的独创性,可以在现行著作权法下被定性为影视作品。
引用
收藏
页码:96 / 98
页数:3
相关论文
共 2 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