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值税留抵退税的国际借鉴

被引:20
作者
丁东生
许建国
机构
[1] 国家税务总局镇江市丹徒区税务局
关键词
增值税; 留抵退税; 进项税额; 销项税额;
D O I
10.19376/j.cnki.cn10-1142/f.2019.08.011
中图分类号
F812.42 [税收];
学科分类号
摘要
增值税留抵退税制度(也称增值税超额进项退税制度),是指纳税人当期允许抵扣的进项税额超过了当期销项税额,税务机关就超额的进项税额予以退还的一项制度。目前世界上大多数国家均采用超额进项退税制度。我国为了进一步深化增值税改革,助推经济高质量发展,决定自2019年4月1日起,试行增值税期末留抵税额退税制度。由于该制度正处于试行阶段,大多数纳税人反映,存在着门槛过高、期限较长、比例偏低、范围偏窄等问题。为此,本文结合我国增值税留抵退税制度中存在的问题,借鉴国际通行做法,进一步提出改进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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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 2 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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