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安全监管制度是政府及其相关者行为规范和行为模式的总和。制度的主要作用是协调不同主体之间的行为,最终实现彼此间的共同利益,因而政府采取沟通、联合、互动的方式平衡彼此之间的关系,防止食品安全监管出现混乱无序的状态。但我国食品安全监管制度一直处于变迁之中,食品安全事故屡见不鲜,在现有的制度环境之下,难以协调一致来实现食品安全的目标。以上海羊肉掺假事件为个案,从个体行为层次与体制秩序层次分析事件的内在机理及其产生根源,并在"大部制"改革的前提下,通过制度优化来约束、激励、规范食品安全各利益主体的策略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