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学方法论生态化之要旨

被引:11
作者
蔡守秋 [1 ]
机构
[1] 福州大学 武汉大学双聘教授
关键词
环境资源法学; 人与人; 法学研究方法; 人与自然; 法学理论; 内在价值; 存在价值; 研究范式; 生态学思维;
D O I
10.13658/j.cnki.sar.2005.05.026
中图分类号
D90 [法的理论(法学)];
学科分类号
030101 ;
摘要
一、环境资源法学的研究方法研究法学研究方法,对于繁荣法学研究、加强法制建设、促进法学的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的理论意义和积极的现实意义。法律革命或法学变革,包括法律观念、法律内容和法学研究方法的变革,其中法学研究方法的变革是一项重要内容。法学理论和法学学派的多元化,突出地体现在法学研究方法的多元化。要促进法学的可持续发展,必须采用科学的方法,形成科学的方法论。环境资源法学就是以往各种法学理论在人类面临环境资源问题和生态危机、进入生态社会和可持续发展时期的改进、变革、创新和新的综合。环境资源法学所倡导的综合法学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是生态学方法或生态学分析法。所谓生态学方法,又称生态学思维,是用生态学观点思考问题,研究现实事物。其主要特征和内容如下:是建立在“主、客一体化”研究范式即整体论
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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