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我国大学生就业责任的分担

被引:19
作者
罗建河 [1 ]
叶忠 [2 ]
机构
[1] 南昌大学教育学院
[2] 南京师范大学教育科学学院
关键词
大学生就业; 就业责任; 责任分担;
D O I
暂无
中图分类号
G647.38 [];
学科分类号
040106 ;
摘要
大学生就业应该由政府、企业、高校以及个人共同承担责任。教育与个人就业关系的不确定性是实行大学生就业责任分担的内在依据;我国大学生就业制度的变革则是大学生就业责任分担的现实依据;世界发达国家的大学生就业制度是我国大学生就业责任分担的参照依据。通过大学生就业责任主体模型和大学生就业过程模型的建构便可清晰地看到政府、企业、高校和个人各自应该承担的就业责任。
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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