流氓罪的现行执法依据及未来立法构想

被引:2
作者
姜平
机构
关键词
流氓罪; 罪名; 刑法; 流氓犯罪; 执法依据; 立法构想;
D O 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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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正> 我国刑法中的流氓罪脉承苏联东欧一些国家的规定。从其规定来看,流氓罪还没有一个严格的界定。比如苏联刑法第206条规定:“流氓行为,即故意实施粗暴地破坏公共秩序和显然不尊重社会的行为。”我国刑法在第160条也作了规定。苏联和我国对流氓罪的规定都存在一个问题,就是用普遍性的规范语言来描述几类特定行为,其结果必然使流氓罪缺乏严格的规范性。这也是实践中流氓罪表现出“大口袋”特征的主要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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