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的几点思考

被引:23
作者
樊崇义
白秀峰
机构
[1] 中国政法大学
关键词
检察监督; 公共利益; 公益诉讼; 诉讼目的; 行为罚;
D O I
10.16092/j.cnki.1001-618x.2017.05.010
中图分类号
D925 [诉讼法]; D926.3 [检察院];
学科分类号
030106 ;
摘要
维护公共利益是检察机关遵循的行为准则之一,当今世界许多国家都赋予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的权力。检察监督不仅应当贯穿于法的运作的整个过程,还应当存在于社会性的非诉讼监督。目前,我国检察监督以刑事诉讼法律监督为主,但是监督的普遍效果却不容乐观。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探索建立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制度,在司法改革的背景下,以《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试点方案》为契机,赋予检察机关民事公益诉讼和行政公益诉讼的权力,充分发挥检察机关法律监督职能作用,发展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检察制度,以实现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维护国家和社会公众利益。
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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