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征收过程中政府角色的定位

被引:2
作者
王红建
机构
[1] 郑州大学
关键词
土地征收; 政府; 角色; 定位;
D O I
10.13713/j.cnki.cssci.2009.07.006
中图分类号
D922.3 [土地法];
学科分类号
030107 ; 120405 ;
摘要
征收权是主权国家所固有的权力,其强调的是为了公共利益需要,未经财产权人的同意而剥夺私人财产权。在我国的土地征收现实中,政府不但是征收的申请人、征收的批准人,而且还扮演被征收土地出让人的角色,最终导致土地财政模式的形成。事实上,在土地征收过程中,作为行使征收权的代表机关,政府仅仅应当担负土地征收的审批角色,而不是征地的申请人和被征收土地的出让人。
引用
收藏
页码:86 / 89
页数:4
相关论文
共 7 条
[1]  
征收、征用与补偿.[M].沈开举; 著.法律出版社.2006,
[2]  
德国公法学基础理论.[M].陈新民著;.山东人民出版社.2001,
[3]  
行政法.[M].(英)威廉·韦德(H.W.R.Wade)著;楚建译;.中国大百科全书出版社.1997,
[4]  
法国行政法.[M].王名杨著;.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89,
[5]   “土地财政”的风险与对策研究 [J].
邵绘春 .
安徽农业科学, 2007, (13) :4006-4008
[6]   利益衡量:行政补偿的制度功能 [J].
王平正 .
河南社会科学, 2005, (01) :21-23+27
[7]   现代产权制度与农村土地制度改革 [J].
王周宾 .
河南社会科学, 2004, (03) :124-1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