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动物病理产物药的药用价值初探
被引:8
作者
:
邢少华
论文数:
0
引用数: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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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机构:
黑龙江中医学院
邢少华
刘树民
论文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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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数:
0
h-index:
0
机构:
黑龙江中医学院
刘树民
机构
:
[1]
黑龙江中医学院
来源
:
中医药学报
|
1990年
/ 06期
关键词
:
产物;
药用价值;
病理;
牛黄;
清热解毒药;
动物;
D O I
:
10.19664/j.cnki.1002-2392.1990.06.023
中图分类号
:
学科分类号
:
摘要
:
<正> 所谓病理产物,只限于动物体生存期间所产生的病理性物质,及因患某些特种疾病而死的尸体,不包括变性物质在内。这类产物由于药源稀少,在古代又不能人工加以控制和合成,故每视为珍物,如《本草纲目》云:“牛之黄,狗之宝,马之墨,鹿之玉,犀之通天,兽之鲊答,皆物之病,而人以为宝。”《神农本草经》最早记载将动物病理产物做为药材的有牛黄、白僵蚕两种,以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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页码:40 / 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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