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韩发展资产证券化的比较分析

被引:1
作者
秦月星 [1 ]
熊平安 [2 ]
机构
[1] 亚太财经与发展中心
[2] 上海商学院
关键词
资产证券化; 韩国; 不良债权; 风险防范; 中华人民共和国; 信贷资产; 金融市场;
D O I
暂无
中图分类号
F832.5 [金融市场]; F833.126 [];
学科分类号
1201 ; 020204 ;
摘要
<正>同为转型经济体,虽启动背景有迫在眉睫与“未雨绸缪”之别,但两国在制度建构、产品设计、风险防范等方面可比较性很强亚洲金融危机后,资产证券化因其成为处置不良债权的最有效工具在亚洲得到快速发展。除日本外,韩国是亚洲区域资产证券化发展最快的市场。同为转型经济体,韩国发展资产证券化的经历,对中国具有较大的借鉴意义。亚洲金融危机导致的大量不良债权,是韩国实施资产证券化最直接的原因。韩国政府为解决金融市场所发生的信用危机及急剧恶化的金融情势,被迫在1997年12月接受国际货币基金(IMF)提供的583.5亿美元的援贷协议。在IMF援贷方案的监督与指导下,韩政府于1997年底,开始积极展开一系列经济重整计划。为阻止大企业连续破产、以及由此所产生的金融机构不良债权的激增,开始从法律制度入手,进行推动资产证券化的各项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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