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上市公司大额持股变动的法律责任探析

被引:15
作者
李振涛
机构
[1] 山东大学管理学院工商管理科研流动站
关键词
责令改正; 大额持股; 信息披露; 欺诈; 法律适用;
D O I
暂无
中图分类号
D922.287 [证券管理法令];
学科分类号
030103 ;
摘要
在证券发行与交易活动强调以信息披露为核心的情况下,如何实现多重违规行为的责令改正,实践中引起不少争议,比较典型的是我国现行《证券法》第86条大额持股变动涉及的责令改正问题。本文从上海新梅置业股份有限公司控股权争夺案切入,从法律适用的角度,论证了大额持股变动违规情形的责令改正应为"补充信息披露";《证券法》第86条禁止交易窗口期买卖股票行为应类推适用内幕交易的处理规则;借鉴域外证券立法经验,提出了完善我国《证券法》语境下上市公司大额持股变动法律责任的建议。
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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