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区卫生服务“上门服务、家庭病床”所涉及的主要政策、法律条款的比较分析

被引:10
作者
陈启鸿 [1 ]
汪劲 [2 ]
张百珍 [1 ]
姚岚 [1 ]
舒展 [1 ]
陈子敏 [1 ]
陈瑶 [1 ]
王广友 [1 ]
陈旷 [1 ]
王艺 [1 ]
机构
[1] 江汉大学
[2] 北京大学法学院
关键词
上门服务; 家庭病床; 法律研究;
D O I
暂无
中图分类号
R197.1 [医疗服务制度];
学科分类号
摘要
通过社区卫生服务有关“上门服务、家庭病床”的政策、法律条款比较分析与问题聚焦,我们认识到:卫生政策提出基层卫生机构要以社区、家庭为服务对象,然而受到《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执业地点的的制约。“上门服务,家庭病床”是一项方便群众,贴近患者的服务,社区卫生服务管理应出台一份技术操作规范的文件,应纳入社区卫生服务管理的立法建议当中,使社区卫生服务开展服务时可以做到有法可依,社区卫生服务在管理时也可以做到有法可循,违法必纠。
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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页数: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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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 1 条
[1]  
关于城镇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指导意见[J]. 河南政报. 2000(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