宽严相济视野下的犯罪化与非犯罪化——从最高人民检察院《不起诉标准》谈起

被引:13
作者
郭理蓉
机构
[1] 北京师范大学刑事法律科学研究院
关键词
宽严相济; 犯罪化; 非犯罪化; 实践; 不起诉;
D O I
10.16494/j.cnki.1002-3933.2008.04.021
中图分类号
D924 [刑法]; D925.2 [刑事诉讼法];
学科分类号
030104 ; 030106 ;
摘要
犯罪化与非犯罪化是社会发展过程中的必然现象。我国的犯罪化与非犯罪化都主要出于现实主义的考虑。为适应宽严相济政策与构建和谐社会的要求,合理划定犯罪圈,应当树立犯罪化与非犯罪化并轨运行的理念,一方面要严密法网,另一方面,对微罪行为予以宽容。转型期社会现实决定了我国的犯罪化进程仍将继续。司法上的非犯罪化将是我国目前及今后非犯罪化的主要途径,《不起诉标准》就属于这方面的实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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