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九大科学立法要求与中国民法典编纂

被引:10
作者
孙宪忠
机构
[1] 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
关键词
民法典编纂; 科学立法; 民法权利; 民法规范; 法律条文; 体系化; 法律虚无主义; 《民法总则》; 裁判规范; 十八届四中全会;
D O I
10.13766/j.bhsk.1008-2204.2017.0358
中图分类号
D923 [民法];
学科分类号
030105 ;
摘要
<正>立法的科学性是民法基本的理论和规则。如果说基本的理论不适合形势的需要,可以进行废弃,但立法的科学性则是始终如一要坚持的法理准则。法律科学是人类社会几千年来的结晶,是几千年人类社会国家治理经验的总结。在此提出立法的科学性问题,以期得到学界同仁的重视。习近平总书记指出:立法要讲科学。十九大报告对立法的科学性进行了阐述,明确要求要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推进两法善治,首先提到的就是科学立法。十八届四中全会也曾谈到科学立法,在民法典的下一步民法分则立法中间贯彻科学立法的精神,是目前民法典编纂应当格外注意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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