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合理使用制度引入转换性使用理论的可行性探究

被引:3
作者
詹启智
陈旭宁
机构
[1] 河南财经政法大学
关键词
网络数字技术; 合理使用; 转换性使用; 混剪视频;
D O I
暂无
中图分类号
D923.41 [著作权法];
学科分类号
摘要
合理使用是著作权例外条款。时下网络自媒体的高速运转,混剪短视频作为新型视频模式颇受欢迎,但常被质疑侵权。目前我国《著作权法》第三次修订案已通过,合理使用制度虽增设了兜底性条款,但不具有实际操作性,混剪视频等新型创作方式仍难以归入合理使用情形。美国判例法提出的转换性使用开始被我国司法界借鉴,但如何结合我国现有著作权法进行本土转化,值得考量。本文建议通过嫁接转换性使用对我国合理使用规则进行延伸解释以解决混剪视频等新型创作方式的合法性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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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家, 2019, (02) :124-134+195
[3]   著作权合理使用的转换性使用理论研究 [J].
罗娇 ;
严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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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琳 .
学术研究, 2017, (09) :61-67
[5]   论新技术环境下“转换性使用”理论的发展 [J].
袁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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熊琦 .
法学评论, 2017, 35 (03) :64-74
[8]   解读“三步检验法”与“合理使用”——《著作权法(修订送审稿)》第43条研究 [J].
张陈果 .
环球法律评论, 2016, 38 (05) :5-24
[10]  
知识产权法教程[M]. 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 , 王迁, 20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