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未成年人轻罪记录消灭的思考和制度设计

被引:11
作者
顾文
机构
[1] 上海市静安区人民检察院未检科
关键词
未成年人; 轻罪; 前科消灭; 检察; 犯罪记录;
D O I
暂无
中图分类号
D924.1 [总则];
学科分类号
030104 ;
摘要
<正>我国《刑法》第100条规定:"依法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在入伍、就业的时候,应当如实向有关单位报告自己曾受过刑事处罚,不得隐瞒。"此外,我国现行部分行政法规中对有过刑事犯罪记录的人员从事某类行业或者担任一定职位也明确做出了禁止性规定。
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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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 3 条
[1]   关于建立未成年人刑事污点消灭制度的思考 [J].
刘凌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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