驳超国家组织论——兼论欧洲联盟的性质

被引:2
作者
熊亮
机构
[1] 湖北中医药高等专科学校
关键词
成员国; 代表; 会员国; 欧洲共同体条约; 国家主权; 法律形式; 对外关系; 超国家性; 超国家组织; 共同体法; 欧盟法; 国际法主体; 国际人格者; 欧洲联盟; 司法机关; 利益冲突; 直接效力原则; 决策; 科学管理;
D O I
暂无
中图分类号
D99 [国际法];
学科分类号
030109 ; 030206 ; 030609 ;
摘要
<正>2004年10月28日,欧盟成员国领导人在意大利罗马签署了《欧洲宪法条约》。因为该法律文件的形成过程带有一定的"民主性",其功能超越了一般国际组织的章程,所以它具备主权国家宪法的一些属性。国内外学者对欧盟的性质认识不一,这就使得越来越多的人认为欧盟是超国家组织,从而误解了欧盟的性质。
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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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令良 .
法学论坛, 2003, (01) :79-87
[2]   论欧洲联盟法中的从属原则 [J].
曾令良 .
武汉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1999, (02) :39-43
[3]  
当代世界中的国际组织[M]. 当代世界出版社 , 蒲俜著, 2002
[4]  
国家与超国家[M]. 上海人民出版社 , 陈玉刚著, 2001
[5]  
国际经济组织法教程[M]. 北京大学出版社 , 郭瑜编著, 1999
[6]  
欧洲联盟法律制度简论[M]. 南开大学出版社 , 隋伟, 1998
[7]  
王铁崖文选[M]. 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 , 邓正来编, 1993
[8]  
欧洲共同体与现代国际法[M]. 武汉大学出版社 , 曾令良著, 199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