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一、概念的提出及衍变“市民社会(civilsociety)”的涵义可追溯至古希腊哲人亚里士多德。他在《政治学》这本专著中认为civil society(希腊语为koinnia politide)指一种“城邦”(即 Polis)。公元1世纪古希腊罗马政治理论家西塞罗将其译成拉丁文societas civilis,他看来市民社会是一种城市的文明共同体,与野蛮状态相对立:14世纪, 欧洲人将soeietas civilis译成英文civil society,但当时含义非常模糊,“它不仅指单个国家,而且指业已发达到出现城市的文明政治共同体的生活状况”,即所渭的“文明之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