责任保险第三人是否有直接请求权

被引:12
作者
王伟
机构
[1] 中国人民大学财政金融学院、人保财险博士后站
关键词
第三人; 注意义务; 责任保险合同; 直接请求权; 被保险人;
D O I
暂无
中图分类号
D922.284 [保险法];
学科分类号
摘要
<正>[案例]案例一:吕某向某保险公司投保机动车第三者责任险。某日,刘某驾驶一辆两轮摩托车回家,与其同行的赵某坐于摩托车后座上。途中,摩托车迎面与吕某驾驶的农用车相撞,造成刘某及赵某受伤。经交管部门现场查勘,本次事故系农用车驾驶员违章左转弯掉头,应负此次事故全部责任;而刘某和赵某无违章驾驶行为,在本起事故中不负责任。此案经交警部门几次调解,但各方终未能达成赔偿协议。因吕某曾投保机动车第三者责任险,故刘某和赵某以保险公司为被告,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判决保险公司直接向其赔偿保险金。公司向保险公司投保了电梯责任保险。一日,王先生乘电梯准从六楼
引用
收藏
页码:42 / 44
页数:3
相关论文
empty
未找到相关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