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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产税收要进行区别征税的重大制度改革
被引:3
作者
:
王诚尧
论文数:
0
引用数:
0
h-index:
0
机构:
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
王诚尧
机构
:
[1]
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
来源
:
涉外税务
|
2005年
/ 12期
关键词
:
房地产税收;
区别征税;
制度改革;
D O I
:
10.19376/j.cnki.cn10-1142/f.2005.12.003
中图分类号
:
F812.42 [税收];
学科分类号
:
020203 ;
摘要
:
我国房地产市场问题突出,必须加强税收调节,具体税政举措是:在房地产流转环节,开征超级豪宅、别墅消费税;区别售房类型、持有期间长短征税;调减出租房税负;促进建立公屋廉租制;正税清费。在房地产保有环节,开征统一的不动产税,扩大征税范围,把调节对象真正落实到个人财产占有关系;分类设计税率,进行有区别的税收调节;改按评估市场价格计税,分享房地产增值收益。同时还可考虑开征不动产闲置税,打击囤积投机,促进提高土地、房屋利用效率。
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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页码:12 / 17
页数: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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