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法学实践教育之反思

被引:52
作者
何志鹏
机构
[1] 吉林大学法学院
关键词
法学教育; 实践教育; 中国; 反思;
D O I
暂无
中图分类号
D90-4 [];
学科分类号
030101 ;
摘要
法学教育的实践取向对于培养卓越的法律职业人才、形成法律职业共同体至关重要。我国的法学教育实践取向现在还存在着教材、教学过程、学生考核标准、法学教育与实践环节对接方面的缺失,导致学生的实践意识、实践能力没有达到职业的要求,职业伦理也不健全。此种缺失的深层原因包括在法学教育基本理念方面的迷惑,法学教育的数量与培养能力、社会需求相脱节,对教师和教学单位的考核体系引导不当,以及传统教育教学因素的钳制。增强法学教育实践性的改革路径包括:压缩培养规模,明确职业趋向;增强法学教材的实践性;完善课程设置和教学方法的实践取向;拓展教师的实践知识,提升教师的实践能力;为法学实践教育提供资金与制度支持;改革教育评估的尺度;促进教学、研究与实践的制度性互动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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