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治理行动体系的责任结构分析

被引:9
作者
韩志明
机构
[1] 吉林大学行政学院
关键词
公共治理; 行动; 责任;
D O I
10.19631/j.cnki.css.2006.02.025
中图分类号
D630 [国家机关工作与人事管理];
学科分类号
1204 ; 120401 ;
摘要
公共治理就是在“国家—市场—公民社会”的多元网络中更好地行使公共权威的互动合作过程。政府、市场和第三部门作为公共治理行动体系最重要的组织化行动者,它们之间的责任结构对于治理的成败具有至关重要的意义。治理体系的责任结构就是指政府、市场和第三部门在治理体系中的功能和角色。本文主要从三个方面论述治理的责任结构,即政府、市场和第三部门行动的限度和范围,以及为确定的目标选择合适的治理工具;行动者的角色定位,即三者相互之间的权力与支配(或被支配)关系;行动者尤其是政府必须为其行动及其后果承担责任。对于我国当前的公共管理改革,该分析的启示在于政府应努力发展公民社会和第三部门组织,转变政府职能,实现有限而负责的政府,承认合作伙伴关系,并致力于拓展政治参与。
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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